春色又满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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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偏向虎山行(2/2)
个星期里突破三万回帖没有太大问题……你说到时候大家会信你的屁话吗?”盯着我看了好几秒,胖子摇头晃耳说了一句让我更郁闷的话:“本来没有什么所谓的真理,大家都这样说这样认为,那就成了真理了……现在你是骑虎难下,你不追大家笑你是孬种;追又不可能追上。刘苹苹是校花没错,可号称冰山的也是她啊。”

    我瘫痪一般的倒在胖子的床上呻吟。难怪今天那么多人盯着我,对我议论纷纷,原来是因为以为我真的放下狠话要在三个月里泡到刘苹苹。或许他们不仅仅是惊讶,更多的是认为我在痴心妄想。大概推磨认为我只不过是搞搞噱头想出名而已吧。

    胖子叹了口气,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鸡屁股,你只能自求多福了。你说泡谁不好,你居然吹牛说三个月就搞定刘苹苹。你知道不知道现在多少男生把你当成敌人,而多少女生把你当白痴看啊?”

    “靠,我不过随便吹嘘一下而已。又没有真想去泡那个刘苹苹。”连我都认为目前zd还没有人有这个能耐,三个月内让刘苹苹倾心?不可能的任务吧。虽然我长的不丑,可也和帅沾不上多少关系啊,最多只能说有才华。先别说刘苹苹是艺术系第一才女,就说我那些下三烂的“才华”坑蒙拐骗抢,似乎没有一样能上得了台面的。

    当天晚上我们宿舍在三爷号召下组成“陪审团”,召开了第一次紧急秘密会议。

    首先对我进行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轰炸式地谩骂和批斗——因为刘苹苹可是他们的女神啊,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连有个青梅竹马女朋友的胖子都差点对我人身攻击,更别说另外几匹空虚寂寞的饿狼了。

    接着针对整件事情进行仔细询问和了解之后,他们个个摊开双手表示爱莫能助。言下之意,我这次吹过头死定了。

    经过七嘴八舌的讨论后几个混蛋“陪审团”取得了一致的共识:严重影响了宿舍声誉和集体形象的被告鸡屁股有罪!被告有俩个选择。

    第一个选择,去泡刘苹苹,选择近乎悲壮地死去。最起码可以在接下来三个月里,成为英雄。三个月之后,再夹紧屁股做人。

    第二个选择,发表言论表示道歉,对于酒后糊涂话抱以遗憾。这样将成为zd最遭人鄙视的狗熊。

    做为受害者又无辜的成为被告的我,在深思熟虑三秒之后做出决定:赶鸭子上架,硬撑到底,拼了。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只怪当初祸从口出。

    对于我这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可嘉精神,“陪审团”对于我的居心开始表示怀疑。但为了拯救整个宿舍的形象,“陪审团”做出最后裁定——缓期三月,再行判决。

    虽然这场难得一见的宿舍讨论有点兴师动众得和闹剧一般,但我了解他们的想法。毕竟在大学里追女孩子的事情非常正常,只是由于我的口无遮拦而变的情况不妙。兄弟们总不能看我被人耻笑,是吧?再说了,这几个混蛋还不是自己没胆子,就趁机让我当炮灰啊。真是居心叵测。

    为了争取统一阵线,争取最大支持,在胖子强烈要求外加威胁恐吓之下我表达了自己的“诚意”——明天请这几个鸟人到餐厅撮一顿。

    先是被人下套白嫖,接着要大大出血一顿,最后还得承受着大家风言风语去追校花刘苹苹。tmd,这是什么世道啊。

    整整熬了一个通宵,抽掉一整包香烟之后,我得出了全盘的泡妞计划。

    想想自己也不是对刘苹苹没有好感吧?如果说完全是被逼去追求刘苹苹,那就显得太虚伪做作了;如果说是故意设计吸引大家的眼球,那又有点太卑鄙无耻了。

    对!应该说我对她仅仅是纯粹的欣赏态度。为了革命的名义,我才冒着死亡的危险充当炮灰的。

    我不断默默地给自己进行心理建设。我这个就是这样,不想做一件事情只需要一句话一个理由就拒绝掉,但要想做一件事情就必须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不断地给自己寻找各种理由。或许胖子骂我是欺世盗名又自欺欺人也有相当的根据吧。

    只是在心里盘算着计划着的我,又忘记了刘苹苹号趁冰山。几年来,zd不知道有青年才俊被她拒绝之后伤心欲绝,郁郁寡欢。

    我只知道经过方衍连续俩年的压迫之后,自己终于有个借口有个机会施展自己的泡妞大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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