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木德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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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经商的法宝(1)(2/2)
只要双方彼此都接受,他们就会不折不扣地按照约定去办事,犹太人重信守约的这种美德为他们赢得了美誉。

    《塔木德》中规定了许多规则,严格禁止那些充满欺骗性的推销或宣传手段。比如:不能有意地装扮奴隶,使其看起来更年轻、健壮,更不能把颜色涂在家畜身上欺骗顾客,并且货主有向顾客全面客观地介绍所卖商品的质量的义务,如果顾客发现商品有问题,而且这些问题都是事先没有说明的,则有权要求退货;而在定价方面,尽管当时价格没有统一,这需要双方自行商定一个合理的价格,但一般来说商品多少还保持在一定的价位上,因此,如果卖主在买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物品以高出一般水平10%以上的价格卖给他,则规定此交易无效。这些规定在现在看来也许是十分平常的事,但是,《塔木德》形成于世界大多数民族还处在农耕社会的时期,它能预见将来社会以商业和贸易为主,并阐述这些诚信经商的道理,这是极富先见之明的。

    犹太商人从不做“一锤子买卖”,那种“我只要让每个人都上一次当,就可以赚得很多钱”的想法在他们看来是自寻死路。按理说,犹太人被人四处驱赶,他们没有自己的家园,很容易在生意场甚至在与人交往中形成“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短期策略和流寇战术,而实际上犹太人绝少有这种劣迹,而且是信誉卓著,他们给予的服务和经营的商品都是最好的,从不拿劣质产品充数。为什么?除了犹太商人的文化背境,如以“上帝的选民”自居,有重信守约的传统外,更有其民族在流动不定的生存状态与商业活动的规律的结合中,悟出了什么是真正的经商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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