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御坂妹的综漫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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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灵梦之新生(2/2)
出了她感性的一面。

    “紫,你希望我救她的话,不妨说出来吧。我会尽li

    的。”小樱说道,嘴角浮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不是自信自身实力的笑容,不是平时因为无聊而找出什么乐子的笑容,也不是有了什么不错的收获而喜悦的笑容,而是…………

    “请不要开这种玩笑,”八云紫用扇子遮住了自己的半边脸,但这次并不是装神mi

    或威慑的表现,“就算是我,也知dào

    灵魂消失的话,便无可挽回。哪怕您有创造生命的权能,再生的那个人,即使有着和灵梦一样的身体和记忆,也不再是我们认识的灵梦了。而如果灵魂还在的话,不用您出手,我自己就有办法解决。放心吧,不用再试探了,我不会做出违逆您的事的。”

    小樱并没有创造生命的权能。本来,她想要以她现在这个级别的“轮回天生”复活连灵魂都被抹杀的人,是完全做不到的。却不妨碍她自顾自地看了看博丽神社。

    “紫,这个神社,还要吗?御坂樱在此慎重地提问。”

    “已经没有存zài

    的必要了,您想要做什么?”八云紫问道。

    小樱要做什么呢?小樱现在确实不能直接复活博丽灵梦,因为无论是肉体还是灵魂都已经消失,没有任何属于她自己的事物存zài

    的话,复活万万不可能,就算是克隆一个都要从原型身上取dna啊,小樱最初的一世作为克隆人的存zài

    ,对此再清楚不过了。

    不过啊,还有一点,现在灵梦依旧存zài

    于所有人的记忆中,落在神社前的巫女服,这个神社的一切,无不证明着,灵梦曾经存zài

    于这个世界,作为博丽的巫女而存zài

    着,并履行和行使着她在这个世界中所扮演角色的义务和权力。

    以上的一切,都是灵梦的存zài

    之力,灵梦的存zài

    之力,并没有消失(具体请参考《灼眼的夏娜》中火炬消失后属于那个人的一切物品都会归位,例如身上穿的衣服等等)。

    小樱的创造法则,不能凭空塑造生命,可如果有存zài

    之力的话,把存zài

    之力的所属反转还原,却是可以呢,可是,虽然只是一个人类,但也要遵循等价交换原则,把自身已经完全不存zài

    的人类完全唤回的话,可需yào

    不小的代价呢。

    小樱试想,如果对象是自己亲密的人,自己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去做,但自己真的能为一个和自己并不熟悉的人类豁出去吗?

    片刻后——

    小樱又笑了,身体散发出了一阵柔和的青白色和黑红色雾气,甚是诡异,同时,神社也开始逐渐散做淡蓝色粒子。

    “樱姐姐,你这是?”幽鬼丸疑惑道,“要,离开吗?”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呢,幽鬼丸,”小樱舒心地笑着说,“我害pà

    我变成神后,会变得越来越冷漠,变得视一切为蝼蚁,我很害pà

    变成这样呢。但现在,我发xiàn

    我还没丧失当初好不容易得来的人性,真是……太好了。御坂樱欣慰地说。”

    小樱逐渐化作黑白的雾气,最后和博丽神社一起完全消散了。

    “额……我?”灵梦有点茫然地坐了起来,从那个原本属于神社,现在却只有一片平地的地方。

    (待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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