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变了一个人。几天可以不和任何人讲一句话。脸上的胡须越来越重,辅导员几次暗示我刮掉,我都没有做。白天上完课后,晚上,我就独自一人去那家鲜族餐馆,一边喝酒,一边在那张有些油腻腻的桌子上为几家杂志写些生活费。虽然当时我不知道自己都写了些什么,但是,我告诉自己要活下去,一定要活到重新见到雅男的那一天。
不知道有多少个夜晚,醉酒后的我,懵懂地来到雅男家的楼下,望着那和我的心一样,漆黑得没有一点光亮的窗户,默默地呼喊着雅男的名字。
终于有一天我彻底绝望了。那是我从北京回来的第二个月,我又收到了一封从美国发出的信。信封上我的名字是打印的。我打开,里面只有一张照片。照片上,穿着婚纱手捧鲜花的雅男,看上去有些微微发胖,一个穿着燕尾服看上去四五十岁微微秃顶的西方男人,正搂着她那我曾经搂过的腰身。
那天晚上,我回到宿舍,把留了几个月的胡子刮掉,换了身新衣服,就去了那家鲜族餐馆。等我空腹喝完十几瓶啤酒后,把写好的遗书和雅男的照片放进了上一口袋里,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走到餐馆柜台前结账。我和老板娘说:谢谢你了。今天可能是我最后一次来。我在老板娘诧异的目光中走出了餐馆。回到校园后,我来到早已经熄灯的图书馆后面,在那片曾经和雅男相拥坐过的草坪上,我先跪下来,朝着老家西北方,给我的老爹老娘连磕了三个响头,然后,又举目向天,在心中喊了几声苏怡的名字,便安安静静地躺下。我从口袋里掏出刮脸刀片,在我的左手腕上,用力划了进去。只有一点点的疼痛,伴着一丝冰凉。但随后不久,我就感觉到流血的刀口开始痒,有小虫在爬动。我知道那是草丛中的蚂蚁们闻到了我的血气。我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我在等待我的灵魂最后离开我这肮脏肉身时刻的到来。周围是那样地安静,只有阵阵的蝉鸣和远处江面上隐约传来的汽笛声。一轮弯月,高挂在清冷的夜空。有一颗流星,拖着长长的光亮,在我的头顶滑过。我感觉到了自己终于要解脱了,我露出了雅男走后的第一次笑容。但是,我没有死成。
一个星期后,从医院出来,我买了一些礼物,又来到了那家鲜族餐馆。我要谢谢那位没有让我如愿以偿的老板娘。
老板娘说:你呀,命真大。那天,我感觉你就有些不对劲儿。你出了门后,我一直跟着你后面,可等你进了你们校门就不见了。我和你的同学找了你大半夜。等我们发现你时,你已经奄奄一息。其实吧,也不是我救了你,是老天不让你死。当时,用手电筒一照,我看到你那条胳膊上密密麻麻地一层蚂蚁,要不是它们这些小东西,我估摸着你的血早就流干了。老板娘最后说:小伙子,我看你人挺不错的,以后可别再干傻事儿。有啥想不开的,就和以前一样,来这儿坐坐,喝几杯酒,回去好好睡一觉就什么全忘了。
是啊,好好睡一觉,就什么都全忘了。我多么希望真的这样。爱也爱过,痛也痛过,苦也苦过,死也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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