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放的长椅上,迫不及待地揉着酸疼的小腿肚,呼地吐了口长气。
照阿伯的说法,再往这条右手边的路进去后,就是属于私人的道路,也是孙家的地盘了。彩瑶张望着彼端逐渐往上攀升,渐渐没入弯曲的山坡小路,猜测自己要去的地方,应该是在这座小山头的更里面,不由得头晕眼花。
可恨自己没有天天按时去健身房锻炼一下体力,如今这双脚,才走了没多久就发出哀嚎,真是太不中用了,丢脸!
屋漏偏逢连夜雨,当彩瑶扭开保特瓶时才发现自己已经喝干了运动饮料,她真是欲哭无泪,后悔自己干么那么爱“赌气”。这下可好,卡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进退两难。
噗噜噜的引擎声攫获她的注意力,由远而近地呼啸过来,可是她都还没瞧仔细车上是什么人呢,那辆鲜黄色的跑车已经从她面前唰地飞驰而去,宛如这条道路没有速限,而这边是F1赛车场似的。
好吧,搭便车的奢望也没了。彩瑶认命地耸耸肩膀,继续她安步当车的苦命旅程——嘴边甚至还唱起了“别人A性命,系框金搁包银,阮A性命呒值钱~~”,苦中作乐着。
爬上山坡后,风景逐渐改变,远离那些种满蔬菜的田地、被槟榔林环绕的地方,这一带普遍还保有原始、未开发的树林风光。初秋凉风徐徐吹来,还可听到鸟儿啾啾、溪渠潺潺,令人感到心旷神怡,赞叹此地真是个世外桃源好地方。
可是彩瑶的好心情没维持多久,天公不作美地开始滴下豆大的雨……吾命休矣!她瞪着灰蒙蒙、乌云密布的天空。在这种无处可躲雨的鬼地方,难道是要她淋得像只落水狗一样地登门去拜访人家吗?
过去我真的表现得这么差劲,您非得挑这时候给我惩罚不可吗?老天爷!
彩瑶嘟囔着,把背包换到前面用双手抱住。人可以被淋湿无所谓,可是背包里面还有比她的性命还宝贝的照相机,这可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被雨滴到的。接下来这段不知还有多远的路,只能一鼓作气,跑多远算多远了!
我跑、我跑、我用力地跑……
“……姐……彩瑶小……姐……”
远远地,是谁在叫她?抬起头,努力地在雨势渐大的水帘中辨识对方的身影。咦?那、那个骑着脚踏车往这边过来的家伙,该不会是……
“孙约麒,是你吗?”高兴地跳起来,彩瑶高高地在头顶上交叉挥动着双手呼唤:“这边、这边!我在这边!”
从黑豆大的点点身影,直到彩瑶面前,他花了不到三分钟的飞车速度,让人怀疑他骑的真的是匹没有动力的铁马吗?该不会是装了引擎的电动铁马?
同样被无情的雨水淋得湿答答的,孙约麒那张憨厚而温文端正的脸孔上,满是讶异。
“为、为什么你会跑来这里呢,彩瑶小姐?姐姐告诉我路上有个背着背包的女子朝着我们家走来的时候,我起初还没有想到会是你,可是……没想到真是你!”上气不接下气的男子,毫不造作地任由雨水在脸上蜿蜒成河,由高挺的鼻滑到丰厚的唇旁。
现在她知道那辆鲜黄跑车是谁的了。“先别说这么多了,你有没有带着雨衣或是什么能挡雨的东西?我的相机、我的相机快泡水了!”
那只帆布包吸入大量的雨水,再挡也挡不住多久了。
孙约麒看了看状况,马上二话不说地把身上那件棉质格子长衫与底下的短T恤脱下,先拧干了水分,再递给彩瑶。
“暂时用它包着,还可以撑一会儿。你快点坐上来,我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你送到我家的。”
彩瑶哑口无言地看着他赤条条的上半身,现在的天气可不是温暖的夏天,何况还在下着雨,风急雨凉的……“不好、不好,你还是穿回去吧!万一感冒了怎么办?”
“你不需要管这么多,反正我也不可能再更湿了。快点,快上来吧!”
“可是……我太重了,会减缓你的速度。我看你先帮我把袋子送回你家,只有袋子的话重量较轻,你可以早点回到家。”她可不是什么娇小迷你的女孩子家,堂堂一百七十五公分的身高,和他几乎差不多了。
“笨蛋!”
罕见的,孙约麒大声怒道:“不要再啰唆了!叫你坐,你就坐!”
彩瑶满脸通红,认识这么久以来,她还是第一次听他用这种“不敬”的口气和人说话。那个好脾气、骂不还口的孙约麒消失到哪里去了?
“你、你说什么!”
“我怎么可能丢你一个人在这边呢!”抢先一步地截断她羞恼的怒火,孙约麒蹙起两道细长剑眉。“不想让相机受损,你就快点听我的话,上车!”
被他那双炯炯黑瞳慑住,剎那间想不出任何抗拒的话语,彩瑶犹豫了几秒后,接受了他的好意,坐上脚踏车的后座。
“请抱紧我的腰,不要掉下去了。”恢复了温文的口气,他叮咛完,确认过彩瑶的安全无虞后,立刻奋力踩着脚踏车,在大雨中狂“飙”。
孙约麒的裸背上飘来了数滴的雨水,拍打到彩瑶热烫的脸蛋上。
这是什么感觉?为什么我的心脏跳动得这么快?
我生病了吗?觉得脸颊好烫、好烫。
啊……他的身上都是雨水,他为她所挡下的雨水……以前都没有注意到,他的背竟是这么的宽阔,这双手臂也能在风雨中坚定地握着车把,不受影响……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吗?在这种时刻,拥有能使人安心地交付一切的力量……
头一次让人这样呵护,彩瑶心中涌现陌生的骚动,那是种很难说清楚的、令人害羞又手足无措的模糊心情。
“刘妈!刘妈,你快去准备一缸洗澡水,再拿几条大浴巾给我!”
还来不及为孙家的气派豪华感到吃惊,孙约麒一带她进入玄关后,便用一堆的浴巾将她层层包了起来,并吩咐那位“刘妈”带她到浴室去泡热水。
“等等!我的相机……”彩瑶伸手想把包包拿过来。
“我会处理好的,你放心地跟刘妈去洗澡吧!”孙约麒率先把帆布包拿到手,不容她有拒绝的机会,说。
“可是……”他难道就不需要去泡个热水?
“刘妈,还不快替小姐带路。”
“好的,三少爷。”那名笑容可掬的中年妇人,拉着彩瑶的手。“来,往这边,小姐。”
无可奈何地被带到一间难以想象是建在深山中的现代化浴室,彩瑶脱下了湿透的衣服,简单梳洗过后,泡进那缸散发出玫瑰花香的热水中,身子一下子从寒冷转为暖和,舒服得像在天堂。
“小姐,我替您把湿衣服拿去洗,这边有一套全新的休闲服,请您先换上。”隔着毛玻璃门,刘妈喊道。
“噢,不必麻烦了,请帮我把它弄干就行。”
“您不用客气,少爷说您可以慢慢来,不急的。”
唉,真是丢人现眼。她还没有和孙家的人打招呼,竟然就先使用了人家的浴室,连衣服都跟人家借来穿……等会儿,她哪有脸指责孙约麒给工作室添了这么多麻烦?更甭说要想把孙约麒再找回去了。
沮丧地把脸闷入水中,希望能让自己紊乱的脑袋清楚一点儿,彩瑶在水中数到十后,才重新浮出水面,大吐一口长气。
“振作点,张彩瑶!”使劲地拍打自己的脸颊。“下雨不是你的错,你该做的事还有很多,怎么可以这样子就放弃了?要振作!”给自己加油打气之后,她对着镜中的自己点点头。“就是这样!这才像是平常的你,张彩瑶。”
跌倒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然而跌倒后却迟迟站不起来,问题可就多了。
套上借来的嫩黄色休闲服后,彩瑶好奇地沿着走廊往前走。这间屋子实在大得很离谱,她刚进来的时候,因为一阵忙乱,所以还来不及打量,现在有时间仔细观看,真教人叹为观止……住在这么一间大屋子里,难道不怕迷路吗?
这边应该是餐厅吧?不知道客厅在哪儿?还有,孙约麒又在哪里?没有得到人家的允许,就在屋子里逛起来,万一被孙家人撞见,她该怎么自我介绍才好?
“你就是阿麒在台北的女朋友啊?”
蓦地,在彩瑶身后传来清脆如莺的声音,吓得她一抖。
“阿麒总算开窍了,知道自己年纪也不小,该找个老婆了。不过……呵呵,恕我失礼,阿麒的口味还真是特别呢!”
转过身,彩瑶看到的是一名美丽不可方物的女子。时尚的打扮,现在流行的自然鬈翘加层次的发型,与精心妆点的自然淡妆,不仅强调出那丽质天生的脸蛋、吹弹可破的肌肤,还让人摸不清楚她的岁数。照彩瑶猜测,应该是二十出头,最多也不会超过二十五,那年纪应该是比自己小喽?
不管这名女子是谁,但是误会总得先解开吧!彩瑶清清喉咙说:“我不是孙约麒的女——”
“姐,你刚刚说的话,对彩瑶来说太失礼了吧!”
毫无预警的,孙约麒从她后方插嘴,并且把手搭在她一边的肩膀上说:“刚刚也是,你明明看到彩瑶在路上走,为何不停车问一下她的身分?害得她被雨淋了一身湿。就算今天彩瑶不是我的女友,她也是远道而来的客人,身为主人的你未免有失招待的礼节。”
姐?这名年纪看来不会比她大的女子,竟是孙约麒的姐姐彩瑶真想问她是用什么保养品的,莫非是直接倒进胃里,用灌的?!
“哟,何必这么气呼呼的?你知道我开车速度一向很快的,我能注意到她已经很不错了,哪来得及煞车啊?这么宝贝自己的女朋友,不会事先安排好司机去接她吗?把这罪名栽赃到我头上来,你居的是什么心啊?哼!”
瞟了他们俩一记白眼后,孙家姐姐扭动着纤细的腰,踩着三吋高跟凉鞋晃过他们身边,慢条斯理地抛下一句:“我又没说你的女友长得丑,你自己却要说我的话失礼,到底是谁在对号入座啊?莫名其妙!”然后便消失在走廊尽头的房间里。
糟糕,自己好像造成他们姐弟阋墙了!彩瑶不安地偷窥孙约麒的脸色。
“不好意思,让你看笑话了。”注意到她的目光,他浅浅地笑说:“你如果能够不把我姐姐所讲的那些话放在心上,我会很感谢你的,彩瑶小姐。”
他这声“彩瑶小姐”和往常没有两样,却让她听出一点不对劲的地方,直觉地,彩瑶蹙起眉头,率真地问:“刚刚你是不是有点故意让你姐姐误会我们的关系?好像故意要装亲密似的。为什么不直接跟她说,我们并非男女朋友,而是工作上的伙伴?”
孙约麒诧异地扬眉,接着苦笑说:“彩瑶小姐的观察力还是一样那么好,不过……让我们换个地方说话好吗?有些事,我不想让家里的人听见。”
为何要弄得这么神秘兮兮的?难道他不觉得保持神秘很累吗?这真是彩瑶没法子理解的事。
孙约麒带她进入一间不输给迷你图书馆的书房内,拉开窗帘,屋外雨过天晴的景色可一览无遗。他就站在窗边,缓缓开口,提出了让彩瑶更加困惑的要求。
“可以的话,我希望你在我家人面前,能伪装是我的女友,而非我的上司,彩瑶小姐。”
“你能告诉我,理由是什么吗?”
“……我的家人并不知道我在台北工作,他们一直认为我是在台北玩乐的。”
“什么?”工作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为什么工作也得隐瞒家人?
“我知道这在你的想法中,一定觉得很不可思议,可是我的家人并不希望我出去工作。可能是我自幼身体不好,让家人养成过度保护我的习惯,所以我母亲非常坚持不让我外出工作,她总是说:没必要为了几毛钱而努力工作,弄坏身子。”
“我不懂,你是说……你的母亲不让你工作,宁可你是在玩乐?”这也太莫名其妙了吧!
“一时之间我也很难说清楚,可是我家人的态度就是如此。事实上,我家人认为工作是件没有必要的事,我姐姐甚至认为工作是一件很愚蠢的事。倘若让他们知道我在台北工作的话,恐怕往后他们会想尽办法阻止我在『彩影』工作的。”孙约麒恳切地央求着说:“你愿意帮我这个忙,隐瞒住他们吗?”
呃……彩瑶在脑中稍微整理了一下。“且慢,你不是弃职跑回来的吗?难道你有打算回台北去?”
“我?弃职”孙约麒比她还惊讶地说:“我不是已经当面向你请假,跟你说过我要利用年假回家一趟吗?”
啥咪“你、你几时跟我请假的?!”
“就在庆功宴的那天晚上啊!我突然接到家里的电话,说父亲身体不适,要我务必返家一趟。你还告诉我说,尽管回去没关系,你会安排代班的人。因此那天晚上,我就放心地搭上夜班车回南投来了啊!”
庆功宴?……对了,那天因为拍摄完某位女星的写真集,所以她和助理们都被拉去喝酒。之后续了好几摊,留在彩瑶记忆里的,只剩下自己烂醉如泥,隔天醒来头痛欲裂、生不如死的片段……剩下的都是模糊一片了!
“可是……可是你租的公寓,房东也说你退租了,所以我才以为你是搬回老家的啊!你留给我的数据上头只有地址,连老家的电话也没有,我就算想找你也找不到人啊!”
“公寓退租是因为那儿会漏水,我已经租了另外一间公寓,只是碰巧新的地址还没给你而已。”孙约麒叹口气说:“这么说,你会亲自跑来我家,是误会我弃职逃跑,而你根本不记得我向你请过假了吗?彩瑶小姐。”
嘴角抽搐着,她尴尬地笑道:“我……我知道是我太胡涂了,不过你连个后续的电话也没有,不能怪我会这么想啊!”
“你真是个残酷的老板呢,彩瑶小姐。明知道我不可能离开『彩影』工作室的。”灿灿黑瞳里有抹失望,他摇摇头。
“真的吗?你从没想过要离开?不怪我太虐待你?我太会骂人?我操你操得太过分?”喜出望外地亮了眼,她都不知道原来孙约麒是这么“忠心耿耿”地爱着这份工作呢!
“我怎么可能离开呢?能在喜欢的人身边工作,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幸福。”抱着破釜沈舟的意含,黑瞳瞅着她。
傻愣愣地,彩瑶张大嘴。“喜欢的人?是谁?是我们工作室里的谁?阿芳?小雀?总不会是秀萍吧”
先是“唉”地一声,而后,孙约麒眼睛眨也不眨地凝视着她说:“我喜欢的是你,彩瑶小姐。”
不……
不会吧?
这怎么有可能?!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告白,彩瑶只能张口结舌以对。
第二章
还不认识张彩瑶这个人之前,约麒已经喜欢上她了;不是她的人,而是她所拍摄的照片。
刊登在报纸上、小小的角落、那四方框中所围起的空间中,一张令他印象深刻而难忘的照片。不是常见的风景静物,也不是容易讨人欢欣的小孩、动物,更不是乡间老妇皱纹满面、令人揪心动容的沧桑。那是在午后的瓦斯炉上,正鸣笛作响的不锈钢水壶。四周的色调是灰暗的,但是壶体本身却散发出硬质的生冷光辉,摄影者巨细靡遗地捕捉到了那窜升的水蒸气,以及凝结在壶身上的滚烫水珠,配合着的是下方的标题:“生命”。
一瞬间,约麒意识到了自己的生命,就像是那只沸腾不已的壶在无端端地浪费水蒸气,警告的鸣笛声始终被漠视着,终至壶水烧干、枯竭,连壶身都化为灰烬,而自己还不明白一生的短暂岂容浪费。
他人生的笛声,已经空响了多久了呢?他不想让自己成为一只空烧壶。他希望自己的生命之水能化为他人的生命之源,不是飘散于空气中,而是被饮下、被循环、利用、被吸收。至少能对一个人有贡献也好,而不是终此一生都是空洞的水蒸气。
当时,那印在照片底下的三个黑色小铅字——“张彩瑶”也深深地刻入他的脑海中。暗自希望有朝一日能和她本人会面,知道这张如此打动他心灵的照片,是出自什么样的人之手。
而在将近七、八个月后,他终于成功地说动家人,让他迁居到台北。之后,约麒便马上开始打听有关彩瑶的事,得知她独力开了间摄影工作室,也不管她或许不缺人手,他大着胆子就上门去自我推荐……
转眼,自己在她身畔努力工作,也已经过了三年了。
这三年来,从对摄影一无所知,对“工作”是件多辛苦的事都不懂,以及对张彩瑶这个人仅有一张照片的印象,到现在,约麒可以大声地说“他爱她”、“工作再辛苦也没有关系”、“为求拍出一张完美的相片,我会努力替地做好一切准备、排除一切障碍,不让她为琐事烦心”。这些过程,都不是三言两语能带过的。
起初,那只是一个念头。
我想知道,那样一张照片的背后,是怎样的一颗蕙质兰心,竟能在日常被大家所忽视的举动中,找到那样简单明晰的意含。
进而,是一种无法断念的欲望。
知道张彩瑶这个人越多,我的欲望彷佛也越加扩大。
无可否认地,他也是个男人。他固然有窈窕淑女,君子想一亲芳泽的欲望,可是他更渴望的是,这样的日子能持续到永远。他想一辈子守护着她,和她的才华。她看似粗线条的举措中,那时时绽现的灵犀与慧黠,以及她永远能让他感到惊奇的新视野。
看着她,我永远都不会腻。
对彩瑶的爱恋,已经深入他的骨髓、占据了他的五脏六腑,他已经无法想象把这份爱恋从自己的体内拔出后,自己会是什么样子。是否又会恢复到昔日的,那个不知为何而生、不知为何而活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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