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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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2/2)
,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

    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君子则不然,言思可道,行思

    可乐,德义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观,进退可度,以临其民。是以其民畏而爱

    之,则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

    忒。’”

    ○纪孝行章第十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

    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

    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

    养,犹为不孝也。”

    ○五刑章第十一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

    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广要道章第十二

    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

    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

    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也。”

    ○广至德章第十三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

    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

    《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

    ○广扬名章第十四

    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

    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

    ○谏诤章第十五

    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

    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

    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

    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

    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

    孝乎!”

    ○感应章第十六

    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长幼顺,故上下

    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故虽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

    也。宗庙致敬,不忘亲也;修身慎行,恐辱先也。宗庙致敬,鬼神著矣。孝悌之

    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诗》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

    不服。’”

    ○事君章第十七

    子曰:“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故上

    下能相亲也。《诗》云:‘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丧亲章第十八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

    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

    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踊

    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

    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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