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干掉那个玛丽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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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了个人(二)
    减肥其实是件很痛苦的事!尤其是对慕花眠这种从没胖过的女孩子来说,喝口水都会胖这种事绝对是很新奇也很痛苦的体验。

    为此,她常常饿昏过去。训练时,因手脚饿得发软,更是频频出错。前期还行,到了后期,在训练强度加大,饭菜不变的情况下,陆夕年的悲伤几乎要逆流成河。

    好在搬家一事给了她点安慰。

    房子不大,一房一厅,租金也不是很脯一个月五百,不包水电,正适合陆夕年这种手头紧的。

    只是离就读的大学有点远,坐公车要二十分钟左右。

    拿到钱的第一个月陆夕年就搬家了。

    上一个月,她的银行账户只有不到一千块钱。为了减肥,她天天吃菜,肉类食品碰都不敢碰一下,所以花销不大。

    拿到钱的那个月——她还是得天天吃菜!

    得知这一真相的陆夕年差点没哭晕在厕所里。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想吃肉,那你就赶紧把体重减下来!陆夕年的体质是属于那种喝口水都会胖的,吃肉什么的,原身可以,你不可以!”

    陆夕年泪目。

    这样又过了大半个月。

    一天晚上,陆夕年出门采买食粮——菜!

    回去路上路过一条昏暗的巷子,听到巷子深处传来的大力敲击的声音,陆夕年脚步一顿,转身大叫,“警察先生,这里有人抢劫!”

    下一瞬,慌乱的脚步声响起,夹杂着踢到易拉罐踩到垃圾袋的嘈杂声渐渐远去。

    陆夕年抬脚,闲庭信步的踏入巷子,像是在逛花园,一脸漫不经心。

    然后,出门买菜的陆夕年回家路上顺手捡了某个遇到抢劫被抢劫犯一敲晕的金发倒霉蛋。

    真是神一般的展开!要知道,慕花眠可不是那么好心的人!

    顺手捡人这种事,不应该是由慕云朵来干吗?

    

    对此,慕花眠是这样回答的。

    “我只是想体验一下捡人是什么感觉!长这么大,撇去捡东西,我还是第一次捡人!”

    花栗:“······”是在下输了!

    回到出租屋后,陆夕年几乎要累瘫在地。

    这金发倒霉蛋看着弱不禁风的,没想到有那么重!

    陆夕年绝对不会承认,她是因为肚子饿所以才扛不起人!

    把带回来的人身上的伤清理好,陆夕年悄悄摸到厨房找吃的。

    午夜十二点,要换做平常,她早爬上床睡觉了,把那个金发倒霉蛋拖回来花费了她所有力气,再不吃点东西,她又该睡不着了。

    “等一下,棉花!你想干什么?”

    脑海里传来的责问声把正在偷偷摸索的陆夕年吓了个不轻。

    “花,花栗,你怎么出现了?”

    “我要是不出现你就该造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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