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干掉那个玛丽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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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推理(十六)(2/2)
,这样不是很奇怪吗?况且,虽然只有那么一点儿,但我还是在她的手腕上看到了淤青。”

    “如果系上丝巾是为了遮掩伤口,那么为什么不用纱布去包扎伤口而要选择用丝巾遮掩?即使会被人觉得奇怪也必须要系上丝巾的理由,除了遮掩淤青,我可想不出还有什么能让一个头脑正常的普通人顶着的太阳闷热的空气在脖子上缠丝巾,又不是心智还未长全的小孩子!”

    抬手往自己脸上扇了扇风,白翩芊接着往下道,“何况,这屋里还没开空调!单说我,才来这儿不久汗都出来了,而且我穿的还是裙子,和穿宽松长裤长衬衫的女主人可没法比!”

    “都这样了我要还看不出来死者有家暴的倾向,那我跟着蓁哥哥来这里干嘛?欣赏风景吗?”

    话落,许小哥忙拱手跟她认错,“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妹妹最聪明了!”

    白翩芊傲娇的一撩长发,哼唧一声,越过他跟着颜蓁出了房间,将夫唱妇随这四个字诠释得淋漓尽致。

    “先生是怎么想的?”白翩芊亦步亦趋的跟在颜蓁身后提问。

    

    颜蓁眼也没抬的回答,“破绽太多。”

    白翩芊有点晕,想了想,她本职又不是法医,寻找第一案发现场这事儿还是交给专家(颜蓁)算了,至于她······

    还是先停下来把思路捋清再说!

    首先,是死者的死亡姿势,头朝着料理台方向,脚朝厨房门口,血很稀(混杂了水的缘故),但若死亡时间不是尸检人员以为的那个时间,也就是说那个碎掉的玻璃杯里并没有水!凶手让死者的前面衣服沾上水渍,又特意摔破水杯,为的就是混淆他们的思路,让警察以为第一案发现场就是厨房。

    可惜,死者背上的玻璃碎片成了这个案件的重大BUG。

    如果第一案发现场真是厨房,那么现场的情况应该是这样:死者被凶手击打后,手一松,握在手里的玻璃杯掉地摔裂,玻璃碎片四处飞溅,水流了一地。而死者倒下来的时候正好压到了那碎片上,前面的衣服被水沾湿,溅了一地的水又和头上伤口处流出来的血融合到了一起。

    根本不可能会存在后背沾到玻璃碎片的现象。

    再来,那血也不可能会那么稀!

    一个小小的玻璃杯能装多少水?如何能让一大滩粘稠的血液变得跟流动性那般强的水一样?

    可见,这根本就做不到!

    而能做到以上这一手法的,除了女主人和其儿子,再没有谁可以办到!

    能在弄乱屋子却不会被外人发现的情况下挪动死者的尸体,也就只有这家的女主人和她儿子才可以做到!

    ------题外话------

    在此,我要谢谢亲爱的◆知ī◆微ē◆②送的鲜花10朵,钻石2颗,打赏的100个币。

    也感谢曼慢七月对本文的五分评价,2朵鲜花,一颗钻石O(∩_∩)O~。

    昨天一整天,我就想说句,真是【哔——】了哈士奇了!浏览器一直打不开我以为是我的电脑的问题,卸载了再重新装个浏览器回去,结果后台还是打不开!君不知我那时的心是崩溃的!_(:зゝ∠)_我因为怕浏览器要是再打不开就没法把章节上传给你们担心得头都疼了,还好_(:зゝ∠)_22点多我再次打开的时候可以进了!真是吓死本宝宝了_(:зゝ∠)_

    我再给你们讲件好笑的事,我总感觉我调戏了一把新浪微博,我的微博名不是叫花眠的亲妈嘛,打开首页登录后,右上角就会出现一条框框,写着“您好,XXX”因为我的微博名,所以我是→“您好,花眠的亲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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