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创业的300个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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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启动创业的引擎(8)(2/2)
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牟取私利。

    第七章   经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十七条: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总经理。

    第三十八条:公司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私利。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三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

    第四十条: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成员中,1/3以上(含1/3)但不超过1/2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由职工选举产生;2/3以下(含2/3)但不低于1/2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总经理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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