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想乡里的人类比外界的人类更清楚妖怪究竟是有多么的危险。即便只要呆在村子里就一般不会有生命安全。却也难保不会偶尔溜进去一只不理会‘规矩’的小妖怪,在袭击了人类后才被随后赶到负责维护村落治安的警卫赶跑。
尽管发生类似事件的概率不高,硬要算一算其实比外界现代化大都市里一年累计下来发生的命案数量还要少许多。可是人类从来都是这样一种有着很矛盾思维的生物。他们可以容忍自己的同类被同类误杀、谋杀。却无法接受被同类以外的生物哪怕只是不危及生命的伤害。这不光是人类因为统治了地球而有着高人一等的固有认知。就连幻想乡那种明明是妖怪的世界的地方的人类,也同样有着类似的思维方式。
由于人类惧怕妖怪,铃仙虽然总是穿的很像个普通人类一样到人类的村落里去经商。但即使是那些跟她有着一定时间合作关系的商家,也很少有完全对她放松警惕,把她当同类来看待的人。
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还真是人类所奉行的至理。在这种环境下铃仙即使再怎么频繁到人类的村子里去。除了正常的生意上的往来,也没人会与她像个朋友、至少像个普通的商业伙伴那样交流交谈。
虽说这种事在莱维看来有点不可思议。毕竟人类除了对异族的警惕,同样某些尤其是有一定身份地位的男人对美好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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