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色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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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2/2)
董事长有私交,办案人员问:

    “你在市政府办公大楼的招投标到进场过程中,是否从锦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李董事长手里拿过五十万元?”

    “没有!”

    “在锦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顺利竞标到‘锦城新区道路、场平建设工程第一标段’后,你和陈副市长一起是否在望江国际大酒店喝过李董事长的庆功酒?”

    “那不是庆功酒,是我向陈副市长汇报工作时,李董事长过来请我们吃饭。”

    “当时李董事长对你们说按老规矩办,是不是又准备给你五十万?”

    “什么老规矩,我怎么不知道?”

    办案人员见他不承认此事,便换个话题问:

    “你是不是认识一个叫乔莉的女子?”

    “是啊,她是李董事长的秘书。”

    “你们在一起同居过吗?”

    马局长反问道:“这种私生活,你们也要管吗?”

    “我们也只是随便问问。”

    “由于他们单位没有房子,她是在我那里暂时住过。”

    “那她为什么又搬出去了呢?”

    马局长想了一下说:

    “是因为她想对我进行敲诈,我没有答应,就让她搬走了!”

    “你说她敲诈你,有什么证据吗?”

    “有!”

    “在哪里?”

    “在手机录音里面,你们可以查实。”

    办案人员将他的手机打开,里面立即播放出了马局长和乔莉这样一段录音:

    你觉得我们还有必要继续住在一起吗?

    如果你觉得我们没有必要继续发展,那我的钱你什么时候给啊?

    什么钱?

    五十万青春损失费呀?

    我已经说过了,要钱一分都没有,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还是那句话,你不给可以,但你将要为你的行为付出代价,到时候你可千万别后悔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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