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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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有料)!(2/2)
喜欢用第一人称写章。如果有不喜欢的朋友,可以不看。声明在先,不要说恶心什么的了

    这篇小说,我写完之后投过稿,结果明摆着,杯具得紧,压根就没有一家杂志给我回过信,退稿信都没有。说起来,他们是很不敬业的。我写这个小说花了j个月时间,他们竟然连一封退稿信都不愿意给。

    很老爷啊

    我还就不信了,真的会没人看到这小说了?

    以后如果有机会,我会将以前写的一些小说贴出来,不为钱,就为让更多的读者看到。

    综上所述,馅饼就有底气,在正只更新千字的情况下,依旧大声的求月票。

    如果一定说我无耻,那就请小声点儿,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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