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告以速将各条定议妥协。并将兵船退至拦江沙外。然后再议进京之事。中国以诚信待人。亦断无别意。惟各国向无进京之例。此次应行礼节。亦须彼此商定。按照中国礼节。至各夷进京。中国民人。亦必惊疑。更须先为晓谕。不能临时猝办。再进京之请。皆俄夷从中播弄。英、佛、米皆重利。从前并无此说。
耆英谅已驰抵天津。即可往见英、佛(法国)、米(美国)三国。将所求之事。妥为酌定。如桂良、花沙纳所许。该夷犹未满意。著耆英再行允准几条。或者该夷因耆英于夷务情形熟悉。可消弭进京之请。则更稳妥。此时桂良等作为第章长远驻京,除宫禁要地外,京城任行无阻。消息传到北京,很快引起满朝大哗。
吏部尚书周祖培、刑部尚书赵光、工部尚书许乃普等余人联名上奏,提出“公使驻京”之“害”:一、知我举动,既速且详;二、建立高楼,窥我宫禁;三、营建使馆,拆迁民居衙署;四、观望陛路,无人敢禁;五、设馆传教,去我衣冠礼乐;六、民夷杂处,设有斗讼,无从讯断;七、包揽商税,任意往来,门禁税收尽废;、朝鲜、琉球等国,由此滋生轻慢之心。
有个叫尹耕云的御史提出:这些夷人来京后,皇上以什么礼节见他们?要是外国人赖在京师不走,又当以何法逐之?另一个叫陈浚的御史,则提出了代表大多数人观点的“夷夏之防论”:“从来外夷臣服中国,入修朝贡,皆事毕即返,不许久留,所以严中外之大防也。若听异言异服之人,盘踞京邸,出入自由,则纳污藏奸,其弊何所不至”。就连后来对外以主和著称,倡导“洋务运动“的恭亲王奕䜣,此时也要求在谈判中不能示弱。“设若外夷无礼肆闹,立即拿下,或当场正法,或解京治罪”。
如此之多的官员就“公使驻京”一事,在同一天里进言,在咸丰朝已经属于不小的政潮。然而这些进言者,对当时欧洲各国已经普遍实行的互派使节的惯例,完全不了解。只是用他们意念中的使节驻京模式,来推测其危害。其实将反对“公使驻京”的理由,表达得最充分的,还是咸丰帝自己。他在给桂良的朱谕中明确指出:“准夷酋之伪钦差驻京,动受挟制,战抚两难,贻害无穷,不如战”。月4日,咸丰一面命令桂良以“我等如擅自允许,大皇帝必将我等从重治罪”的借口拖延,一面下旨给在天津的僧格林沁,加倍防守,准备决裂。桂良第章;二、增开牛庄、登州、台南、淡水、潮州、琼州、镇江、南京为通商口岸;三、外国人凭“执照”可往内地游历、通商、传教;四、修改海关税则,减少商船船钞;五、赔偿英国银万两、法国银万两,条约签订之后,英法联军退出广州。
p:
有个人的书法并不好,却喜欢到处为人写字。一天,见别人拿着一把白纸扇,又要题字。那人却跪下来。他说:“不过给你写几个字,何必谢我!”那人答道:“我是求你别糟蹋我的扇子。”
。继续求月票。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