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得汗出如浆:好一个野蛮女友!这五条规矩里,除了第二条我有信心外,其他的无论哪一条,我都无法做到啊。
“咦!你怎么满头汗?现在是大清早,不热啊。”莲看出了我的窘迫,打趣道:“做不到吗?那你这个恋人就做不成喽!”
虽然明知道莲的“野蛮规矩”多半是在说笑,我还是不得不实话实说:“确实是做不到,你的条件这么苛刻,摆明要断绝我的希望哩,能不能放宽点呀?”
我的反应似在莲意料之中,小妮子笑道:“就知道你做不到的,那这样好了,我一向只崇拜比我强的人,如果你想做我的恋人,又不打算遵守我的规矩,那你就好好努力吧!等你什么时候‘强’到足以令我佩服的程度,你就可以无视我前面所说的规矩了。”
我暗道:“哼,这还用你说?如果我‘强’到胜得过你,你还想指望和我谈条件吗?”
当然此刻这想法是不能说出口的。我改而问道:“你关于‘强’的定义是什么?是以能打败你为标准吗?”
莲摇头道:“那倒不一定!表现‘强’的方式不在于诉诸武力,智慧才是最重要的。我可能喜欢一个战力低微但智慧超卓的人,但肯定不会喜欢一个有勇无谋的莽汉——纵使他的战力强到能胜过我。想要让我佩服,光能打赢我是远远不够的。”
我点头表示同意莲的话,并认真地道:“我会努力设法让你佩服的,不过,现在我筋脉被尸毒麻痹,战能无法运用,我希望在魔法方面多下工夫,希望你能不吝赐教才好。”
“我偏重于武技的修习,魔法算不上很精通,唯一是在擅长的火系魔法方面较有心得,你有什么问题可以提出来大家切磋,我一定尽我所知发表见解供你参考。”
莲在这方面真正明白“天外有天”的道理,所以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显得谦虚和客气。
我却不再客气,立刻就自己想不通的一些魔法问题向莲请教。
对于魔法方面较深层次的知识,我的知识库基本属于空白,所以,客气对我来说是没有任何好处的。
一番交流,我从莲处了解到不少未知的知识:魔法其实是一个非常完整的体系。
我们平时所说的“土、水、火、风、光明、黑暗”六大系的魔法,其实每一系还可以按用途分为:攻击,防守,移动,恢复四大类。所有魔法的运用,都离不开魔法师对魔法元素的控制能力。
魔法师按照能力区分,可以分为很多种。
平常所说的魔法圣骑士是武技魔法双修的,综合战力突出,但一般情况下,其魔法修为都弱于武技修为,所以被称之为魔法圣骑士。
如果他们的魔法修为强于武技修为,那么就会被称之为大法师了。
像雅妮、梅丽就属于这样的例子。
武技与魔法的关系,基本是相辅相成的,但任何人修习时都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平衡。
像阿菲这种武技魔法几乎都达到极致的人,三界四域相信都没有几个。
魔法由于系统繁杂,无论多么出色的魔法师,也很难做到“六大系”魔法全部精通。
因为魔法的施展还涉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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