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柔下意识的伸了伸手,对着皓南离开的背影想要说什么,但是张了张嘴之后,她确实哼了一声,然后把玩起右手手腕上,带着的那个有精致纹路的金镯子。
边走边看,喜欢的不得了。
看她笑靥如花的样子,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就好像皓南刚才没有来找他,而且说的什么话仿佛也如空气一样,随风飘散了,没有一丝回声和依恋。
走在那条过往行人少的不能再少的小径上,皓南的背影有些寂寥和萧索,就好像是一个人在电影院看电影,那种孤寂的伤感,也许只有当事人自己了解。
而独孤小南的这一番举动,可以说,一下子就在文的这片天地上引发了很大的轰动。
毋庸置疑,现在的《诛仙》可以说当之无愧是一大红书,各种打赏、订阅等等,利润也是不小,起码也有两三百万的入账。
但是这个时候却兵行险招。
在很多圈界竞争日益激烈的现在,除了要求一个作者把文章写得越来越好,入木三分之外,怎样更好的宣传自己的也成为成神的步骤之一。
封天绝,发文有七八年,凭借着原先不错质量的,他总算是坐上了宝座。
同时也被很多写手众星拱月一般,很是享受这样一人在上的感觉,其他人的阿谀奉承也很是受用。
所以如今的他越发的嚣张跋扈,虽然说此时为他做出了让步,但是行的这招可以说对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独孤小南的书迷们会如此团结、凝聚,他们爆发出来的士气也出乎了很多人的想象,这一点也是毋庸置疑的了。
一个个都声称要离开。也誓将和一刀两断,划清界限。
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们已经和独孤小南,血脉相融,谁也离不开谁。
那个人也写不出《搜身》的玄妙神奇,写不出《鬼吹灯》的扑朔迷离,更写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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