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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我获得最想要的「幸福」。
    我叫林宇,十九岁,长相秀气,乍看之下有些像nv孩子喜欢男生。

    没错,我是男生,喜欢男生,也就是不被社会接受的同x恋。

    从来没有喜欢过nv生,连点非分之想都没有。

    当朋友在聊些se情的东西时,我只能装作害羞不参与讨论,渐渐的我和朋友有了隔阂。

    可能他们发现了什麽,我不在乎,因为这个社会对同x恋没有包容。

    曾经,我喜欢过一个男生,叫什麽长什麽样子,不太记得了,只知道那时我非常的喜欢他,喜欢到不敢和他四目相j。

    在那时才知道我是同x恋。

    曾经,我和家人讨论过这个问题,但有些歇斯底里的母亲,当场赏我一个巴掌,骂我、死变、神经病、当初没生下你就好了!

    那时我很痛苦,想要自杀、不断问自己、为什麽最亲的人不理解自己。

    後来我爸帮我办了转学手续,转到另外一个学校,我很伤心拚命地忘记,那时的事,所以才导致那段时间的记忆很不清晰吧。

    如今多年过去,我依然没有在喜欢上别人,心里一直住着「那个人」。s1();

    我ai他。

    我知道这样很傻,但我宁愿傻也想赌赌看。

    赌会不会再有一天遇上他。一眼就好,不祈求太多,因为那些是「正常人」才能得到,而我注定永远无法得到的「幸福」。

    也许是天生我的命不怎麽好,「幸福」究竟是什麽活了十九年还搞不清楚。

    父母双离,两方都不想认我,最终只能父亲来暂得监护权,直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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