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泰国开店卖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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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7章:小恶人(2/2)
是慧。有位警官查看了慧的鞋底,拍了照片交给另一名女警察,不多时那警察回来,对警官点了点头,完全一致。这警官拿着照片对朱先生夫妻:“我们在十一层,也就是你家的上两层缓步台发现有脚印,刚才做了对比,发现跟你女儿慧的鞋印完全相符。”二话没有,警察就把三人都带回分局。事关重大,调查了好几,结果没什么意外,是慧做的。

    那慧去区附近的超市买东西,因为离得近,所以很快就回来了。但没成想就这么不到十分钟,慧居然做了这种事。按她自己的法,进电梯的时候有个女孩也进来,而且一直很不友善地瞪着自己。慧了她几句,不让她瞪自己,可这女孩仍然在瞪,让慧非常生气。她并没从自己家的九楼出去,而是改按十一楼,把那女孩抱起来走向缓步台。她知道这栋楼每层缓步台都有扇窗户,以把手锁定。她打开把手,把女孩从窗户推了出去,然后再从电梯回到九层进屋。

    全过程很简单,但朱先生夫妻却难以接受。慧并没隐瞒,但这次伤害的不是自己家孩子,而是别人的。中国法律并没有规定,一家人之间的无意伤害要负刑责,比如父母不心压死孩子,或者让孩子饿死,在车里闷死,这都是不用担责的。但除家人之外,就算亲戚之间也得赔钱,外人更是如此。那五岁女孩命很大,并没摔死,但身体造成很严重的伤害,脊椎断裂,脑震荡,手脚多处骨折。刑责虽然不用负,用民事赔偿是跑不掉的,没办法,朱先生只得卖掉现在这栋房子,总共赔给那女孩父母七十几万。即使这样,对方父母也很不满意,当然,谁愿意让自己的孩子摔成半残疾,然后得几十万块钱?朱先生非常能理解这种心情,如果是他女儿慧变成这样,给他一千万也不干,所以他对女孩父母心存愧疚,甚至给对方下跪,请求原谅。对方父母大骂朱先生夫妻俩只会生不会养,把女儿怎么教育成这样,比畜生都不如,朱先生夫妻只能默默地听着。可是没有办法,法律法规在这呢,只能赔钱,没有别的办法,总不能让对方父母再把慧从楼上扔下去。

    发生这个事之后,朱先生家的生活一落千丈,房子卖掉,他们在市区里还有套单间在出租,现在只能都搬过去住,而且离学校很远。可是没有办法,朱先生那段时间都得了抑郁症,整把自己关在家里揪头发。他们夫妻不理解,女儿慧为什么变成这样?跟慧坐下来认真地聊,但没什么收获,慧并没出太有价值的东西,学校请来心理医生给慧进行辅导,发现慧不但成熟,而且话也并没流露出更多可以泄露情感的东西。对于她推女孩出楼的行为,慧从来不做过多解释,就那女孩总瞪着自己太讨厌,一生气就这样做了,以后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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