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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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潜规则二(2/2)
。例如在中国古代曾一度出现的掠夺婚、买卖婚,甚至有的时候,基于礼法的考虑、利益的考虑,婚姻是可以在**的基础上产生的。即使我们不愿意看到婚姻以这样的方式存在下去,但是,在历史上,它已经以这样的方式存在过很久。婚姻的实质,就是以两个人的爱情关系为纽带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这就要求它的存在必须是世俗的。当马克思畅谈爱情的价值的时候,他的女儿问他,自己该嫁一个怎样的男人?马克思的回答却是,首先要看这个人是否有钱,其次才是感情。在马克思和女儿的故事中,我们看到婚姻的存在,经济关

    系和社会关系是第一位的。

    如果我们也把婚姻看成是一道方程式,那么它无疑是一道多元方程,所以,要试图解开这道方程,是很复杂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婚姻关系中,尽可能地认识到婚姻的本来面目,既让婚姻幸福,又让爱情保鲜。

    许多男人误以为婚姻就是娶一个女人,而忽略了其实娶过来的是女人自身的追求,以及她的故事和背景;同样,很多女人也误以为婚姻就是嫁一个男人,而其实她嫁给的是一个男人的性格和习惯、背景和家族。社会生活中,婚姻的存在有下面几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就是和自己心爱的人结婚。如果是这样的结合,婚姻关系是稳固的,也是幸福的,可以看做是婚姻中的最高境界,可称做“完美型”或“单纯型”婚姻。

    第二种形式,是选择和他的习惯结合,包括优点和更多的缺点。这样的婚姻关系比较稳固,质量也较好,但相对于第一种形式而言,略有些逊色,可称做“习惯型”婚姻。

    第三种形式,就是和自己爱的人以及他的家庭结婚。大多数人就是选择了这种方式。这样的结合离婚率较低,因为它的结合首先是世俗的,当然也是社会化的,虽然比不上第一种形式的单纯和浪漫,但它却更能接近婚姻的本来面目,可称做“实际型”婚姻。

    以上三种婚姻的结合,我们可以很容易看出,婚姻的结合方式是由一元逐渐向多元变化的。婚姻中的一系列社会关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姻亲”关系,这个关系是复杂的,认识清楚并处理妥当,婚姻才有可能像爱情那样美好、浪漫、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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